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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重物品收运细则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03-20  返回

1、贵重物品的外包装需使用硬质坚固的外包装,在外包装上用“+”或“#”红色胶带纸作为标记,应清楚详细地写明收货人名称与联系方式。

2、在包装箱内要放有衬垫物,使箱内物品不会移动和相互碰撞。

3、贵重物品必须事先申请预留舱位,待确定舱位后方可运输,且在收运时应进行安全检查。

4、在航班安排上尽量缩短运输和仓储时间,避免中转或经停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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