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货航发[2004]128号 航空安全技术部、市场销售部、各运营基地、货运部,国内各营业部: 为了保证货物运输安全,提高服务质量,防止运输事故发生,现将酒类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通知如下: 一、酒精含量小于 24 %的酒类饮料,可以按普货运输。 二、酒精含量在 24%—70%之间的酒类饮料,每一包装内的总量不超过 5000ml(5L)时,可以作为普货运输。任何一个包装件内的总容量超过 5000ml时,必须按危险物品处理。 三、在任何情况下,酒精含量超过 70%的酒类饮料必须按危险物品处理。 四、对酒类货物的包装要求 (一)内包装为塑料桶、金属罐或听装的,可以使用纸箱作为外包装。 (二)内包装为玻璃瓶或瓷瓶的,瓶与瓶之间必须使用衬垫材料防护,并要求托运人使用防渗漏的外包装。内、外包装之间应有衬垫和吸水材料。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立即传达给所辖航站、地面代理和销售代理人。 此通知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 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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