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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机场交通枢纽综合体及公用配套工程C区酒店样板房装饰工程招标文件补充、修改、澄清(答疑)01号文件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10-24  返回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款“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第2.3款“招标文件的修改”的规定,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补充和修改。鉴此,我们发布招标文件补充、修改、澄清(答疑)01号文件简称“补充文件”,投标人应自行察看并下载补充文件内容,不须作收到确认。如果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到该部分的内容均按此修改。

一、答疑澄清部分:

1、提问:因本项目涉及硬装、水电、空调、软装等多个专业,材料设备询 价需要一定的周期,为确保投标报价的准确性,建议贵司酌情将投标截止时间延至2023103117:30分。

回复:详见“二、主动澄清修改部分”第1点的内容。

2、提问:白皮书中HW-403化妆镜对应的款式,正面为防雾平面镜,反面为5倍放大防雾镜面,目前市场上未找到这款材料,请贵司核实白皮书中化妆镜标注的功能是否准 确,或烦请贵司提供该化妆镜供应商的联系方式便于投标单位沟通、询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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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详见“二、主动澄清修改部分”第2点的内容。

二、主动澄清修改部分:

1、招标时间安排表中的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9时30分”修改为“2023年11月1日10时30分”。

2、对化妆镜白皮书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化妆镜白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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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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