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款“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第2.3款“招标文件的修改”的规定,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补充和修改。鉴此,我们发布招标文件补充、修改、澄清(答疑)01号文件(简称“补充文件”),投标人应自行察看并下载补充文件内容,不须作收到确认。如果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到该部分的内容均按此修改。
一、答疑澄清部分:
1、提问:因本项目涉及硬装、水电、空调、软装等多个专业,材料设备询
价需要一定的周期,为确保投标报价的准确性,建议贵司酌情将投标截止时间延至2023年10月31日17:30分。
回复:详见“二、主动澄清修改部分”第1点的内容。
2、提问:白皮书中HW-403化妆镜对应的款式,正面为防雾平面镜,反面为5倍放大防雾镜面,目前市场上未找到这款材料,请贵司核实白皮书中化妆镜标注的功能是否准
确,或烦请贵司提供该化妆镜供应商的联系方式便于投标单位沟通、询价、采购。
回复:详见“二、主动澄清修改部分”第2点的内容。
二、主动澄清修改部分:
1、招标时间安排表中的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9时30分”修改为“2023年11月1日10时30分”。
2、对化妆镜白皮书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化妆镜白皮如下: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