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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龙湾国际机场三期扩建项目选聘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非民航专业工程)标段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9-15  返回

州龙湾国际机场三期扩建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主要新建3600米长、45米宽的第二跑道,建设两条平行滑行道及其他滑行道系统;新建T3航站楼及改造扩容现有T2航站楼18万平方米;新建物流货运库等生产辅助设施共计6.7万平方米。项目业主为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出资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选聘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非民航专业工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包括温州龙湾国际机场三期扩建项目所包含的非民航专业工程服务(勘察及部分建设内容设计除外,详见第五章服务范围及报价要求内容)、工程施工、货物等进行招标代理服务及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等造价咨询服务。今后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划分标段进行招标,按实际招标工作量支付费用,实际招标内容及数量发生增减,中标单位需无条件接受。

 

2、本次招标范围内非民航专业工程工程费用约34.5亿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a、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c、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d、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如2023年3月1日后已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018年1月1日起(以招标代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承接过1项“类似项目①”且同时承接过1项“类似项目②”的招标代理服务(须含招标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的业绩。

 

“类似项目①”是指:国内民用运输机场新建或改扩建工程(含项目批复范围内的各类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服务(须含招标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

 

“类似项目②”是指:单个招标标段中至少包括1个单体建筑面积 90000 平方米及以上【单体建筑面积指:单体建筑地上建筑面积+与之连通的地下室整体面积(如有);地上部分如通过连廊连通的视为多个单体】的公共建筑类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招标代理服务(须含招标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

 

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和B和C: A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B所代理项目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标段的中标通知书;C招标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封面。

 

备注:

 

若提供的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委托范围不包括招标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业务时,可另提供造价咨询合同证明

 

2、“类似项目①”或“类似项目②”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业绩项目应与“类似项目①”或“类似项目②”的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代理业绩项目为同一项目;

 

3、若单个项目同时满足“类似项目①”和“类似项目②”情形的,则同时认可。

 

4、招标代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满足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若均不能体现,可提供所代理项目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标段的中标通知书所对应的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业绩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方案设计批复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等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5、公共建筑指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等),但不包括商住楼;下同。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建设类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且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

 

2、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同时具有( 注册或登记 )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2018年“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注册一级造价师等同)。

 

3、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时的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缴纳单位可以为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分公司,不含子公司;需提供社保部门的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及以上正常缴费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2、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招标代理项目组成员中工程建设类的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3人;

 

5、温州龙湾国际机场三期扩建项目选聘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按是否涉及民航专业分为两个标段,分别为:选聘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非民航专业工程)标段、选聘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民航专业工程)标段。已在以上两个标段投标截止时间在前的标段中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投标截止时间在后】标段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09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地址:潜在投标人通过CA锁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及CA办理》,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41170/index.html。

 

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09月20日12:00。招标人将于2023年9月21日17时30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0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模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1号

 

   人: 周女士

 

联系电话: 0577-8689203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55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19-22层

 

联系人:林侃  林素琴

 

电话:13566249118   13857747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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