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温州龙湾国际机场三期矿产资源分布情况调查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招标人为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出资及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机场三期扩建项目包括飞行区、T3航站楼、南侧货运区、北侧
工作区、配套工程等。本期工程新增用地共计5600亩。
2.2 招标范围:温州龙湾国际机场三期矿产资源分布情况调查内容,承担矿产资源分布情况调查报告任务,收集成果资料,编写调查报告,为建设用地审批和工程设计提供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对用地范围内的地质灾害危险性作出现状调查和评价,危险性预测评估,为工程建设防治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具体要求等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3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含地质灾害专家评审时间)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重要矿产压
覆评估项目且协助甲方取得各个专项的批复文件或备案工作。
2.4 标段划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 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②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承担过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项目,也承担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即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具体以开标当天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为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为准),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执行完结需提供法院结案的有关法律文书;
④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⑤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2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2、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①具有地质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拟派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需提供拟派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日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2年3月31日至 2022年4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 300 元整,售后不退。
4.3 获取方式:凭其企业介绍信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金鳞商务楼三楼前台)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年 4
月 8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温州龙湾国际机场T1航站楼南侧二楼开标室(机场宾馆对面)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上发布: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s://www.wzair.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7.其他事项
(一)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
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二)当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三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日内);②在开标现场出示委托代理人的社保在线查询记录;③询标阶段,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参保证明(方式不限)。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龙湾机场 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三楼
联系人:钱工 联系人:郑晓芙
电话:/ 电话:0577-86511719/13758893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