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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龙湾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门卫等保安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04-25  返回

1.招标条件

温州龙湾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门卫等保安业务外包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温州龙湾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温州龙湾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门卫等保安业务,工作地点位于温州龙湾国际机场内。
2.2 招标范围:包括门卫、消防消控室及综治监控室、员工通道人员检查、食品大楼区域巡逻、卸货区通道检查、卸货点监护等以及指派的其他服务内容。提供的安全保卫承包服务应配备足够的人员,在招标人指定的区域范围内每天提供各服务地点的安保业务,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 服务期:本项目总服务期限为3年,采用1+1+1年模式,其中后二年为服务延续期。在每年合同服务期满前3个月中标人在完全履行义务条件下,可以提出续约申请,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经招标人同意,在原承包费不变的基础上(即不改变实质内容)。合同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2次。不能达到考核 要求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4 标段划分:
   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结果为准);
③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三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
⑤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①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拟派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需提供拟派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日内,且参保单位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 年 4 月 26 日  2021  年 4 月 30 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 500元整,售后不退。
4.3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将以下材料的复制件电子版(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②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地址、电子邮箱)、③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④投标人企业近期为经办人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发送至
liufm@zjsct.cn 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在4.1条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投标报名并支付工本费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报名单位预留的经办人电子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1 年 5 月 18 日  9  时 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6.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2 浙江 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zjsairport.com
6.3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s://www.wzair.cn/
6.4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6.5 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6.6 政采云平台企业购https://b.zhengcaiyun.cn
6.7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6.8 招天下https://www.zhaotx.cn
7.其他事项
(一)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受理),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二)当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三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日内,且参保单位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②在开标现场出示委托代理人的社保在线查询记录;③询标阶段,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参保证明(方式不限)。
8.联系方式
招标监督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0571-86662134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飞鸣        联系电话:   13868116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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