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 入围家数:入围总家数30家,其中标项一2家、标项二8家、标项三15家、标项四5家。其中标项一有效报价单位不足2家(含2家)的,
则全部入围;标项二、标项三、标项四按入围家数与投标家数1:1.1的比例入围。若某标项投标供应商家数不足所需家数的,则该标项剩余名额可分配至其他标项进行补足。多余
的名额分配原则:标项一不参与分配,其他标项分配顺序为标项三→标项四→标项二。 | 入围家数:入围总家数30家,其中标项一2家、标项二8家、标项三15家、标项四5家。其中标项一有效报价单位不足2家(含2家)的,
则全部入围;标项二、标项三、标项四按入围家数与投标家数1:1.1的比例入围。若某标项送达采购响应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家数不足所需家数的,
则该标项剩余名额可分配至其他标项进行补足;经评审确定入围单位后有剩余名额的将不再进行分配。多余的名额分配原则:标项一不参与分配,其他标项分配顺序为标项三
→标项四→标项二。 | P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