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就温州航空食品有 限公司五类生产物资材料配送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标段一:一次性湿巾及小毛巾(采购预算约52万元) 标段二:机用垃圾袋(采购预算约27万元) 标段三:一次性纸餐盒(采购预算约94万元) 标段四:铝箔餐盒、铝箔汤杯、铝箔纸(采购预算约100万元) 标段五:一次性塑料餐具(采购预算约40万元)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 《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对投标人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投标人 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相应标段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 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2个月,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 4、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 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报名单位 介绍信; 2、供应商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或检察机关网上下载的查询告知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 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 4、投标人 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04月2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30分)。 报名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高联大厦7楼。 五、招标文件发布及开标 2017年04月2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截标之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均有 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各标段人民币300元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高联大厦7楼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7日上午 09:30(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开标地点:温州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大楼三楼会议室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温州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77-86898840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高联大厦7楼 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18857719197 传真: 0577-88322036 采购监督部门:温州机场集团监察事审计室 联系电话:0577-86892636 七、投标保证金:标段一:壹万元。标段二:伍仟元。标段三:壹万伍仟元。标段四:贰万元。 标段五:捌仟元(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温州航空 食品有限公司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4月 20日 市机场集团温州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关于五类生产物资 材料配送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航空食品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温州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五类生产 物资材料配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布(见附件),并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 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17年4月23日下午17 :00前将建议函(格式自拟)密封后送至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外地可传 真(0577-88322036)送达,同时将该传真件原件书面寄至我公司。 三、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18857719197 联系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11号高联大厦7楼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四、附:招标文件 温州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