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就门卫业务承包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
投标。 一、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门卫业务承包服务(采购预算为36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2.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具有相应的许可经营项目(门卫、巡逻、守护、安全检查); 3. 投标人应取得浙江省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
相关规定,并能对外提供有偿保安服务; 4. 注册地在温州地区以外的投标人在参加报名前已完成温州市公安部门备案登记。 5.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
装订成册): 1. 投标人单位介绍信; 2. 投标供应商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审查); 3. 保安服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已完成温州市公安部门备案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2日起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9:00—11:00,14:30—17:00); 报名地点:大华建设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车站大道11号高联大厦7楼)。 五、
标书发售及开标: 发售招标文
件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截标之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
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标书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4月26日上午09时30分(具体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开标地点:温州航空食品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六、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以现金形式)。 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温州航空
食品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06889998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点:温州市车站大道11号高联大厦7楼 联 系 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
18857719197 传 真:0577-88322036 采购监督部门:温州机场集团监察监事审计室 联系电话:0577-86892636 温州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4月11日 市机场集团温
州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关于门卫业务承包服务征求意见公示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就门卫业务承包服务以公开招
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
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17年4月14日下午17 :00前将建议函(附件格式)密封后送至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外地可传
真(0577-88322036)送达,同时将该传真件原件书面寄至我公司。 三、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18857719197 联系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11号高联大厦7楼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四、附招标文件
温州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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