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采购托运行李条(印刷品)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 一、采购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托运行李条(印刷品),约250万张/年(采购预算为82.5万元)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对投标人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印刷企业; 3、投标人须取得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2个月,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报名单位介绍信;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4、提供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或检察机关网上下载的查询告知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2个月,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可在开标时提供);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30分)。 报名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11号高联大厦七楼。 五、招标文件发布及开标 2016年11月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截标之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11号高联大厦七楼。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5日上午09:30(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开标地点: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航管楼321会议室。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海青 电话:0577-86892562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11号高联大厦七楼。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3968992536 传真:0577-88322036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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