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
温州机场交通枢纽综合体10千伏临时专变配电工程
2.2 建设地点:
温州龙湾国际机场内
2.3建设规模:
因温州机场交通枢纽综合体地下部分土建施工及总承包和温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机场站土建施工标段
工程建设的需要,本次温州机场交通枢纽综合体10千伏临时专变配电工程包含四路临时专变工程,分别为:(1)1000KVA临时专变配电工程,从永前324线28-29-11#杆上T接开始至1000KVA成套箱变;(2)800KVA临时专变配电工程,从永前324线28-29-4-3#杆上T接开始至800KVA成套箱变;(3)800KVA临时专变配电工程,从永前324线28-29-4-8#杆上T接开始至800KVA成套箱变;(4)1000KVA临时专变配电工程,从永前324线28-11-7#杆上T接开始至1000KVA成套箱变。
2.4招标范围:
温州机场交通枢纽综合体10千伏临时专变配电工程的土建施工、设备材料供应、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投入运行并通过验收以及售后服务、维保移交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5合同总估算造价:约
195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类证书。
3.2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具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
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应有单位任职文件);
3.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
C类证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8月 16
日9:00时
,地点为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1号温州机场集团建设投资公司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wzair.cn/)
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