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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温州龙湾国际机场净空区域管理,坚决避免鸟类撞击航空器造成民航不安全的事件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龙湾国际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22〕54号),温州龙湾国际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的区域为净空保护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自公告之日起,龙湾区净空保护区内相关单位和个人,立即对违规放飞和饲养的信鸽、家鸽等鸟类进行清理。属地街道、行政执法部门对净空保护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同步开展宣传教育,对发现放飞、饲养信鸽和家鸽及其他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行为,责令立即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理。 三、对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的相关责任人,依据《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机场周边净空保护核心区域鸟类的有效管控,事关民航飞行安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及国家重大财产安全,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本公告要求。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公告相关规定,不得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饲养、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发现相应违法行为的,积极向机场管理部门或属地街道举报,共同守护航空安全。 特此公告。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6日 附件:温州龙湾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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