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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机场隔离区内原安检办公用房106、107室续租公示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11-07  返回
根据承租方东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续租申请,经机场集团内部相关程序批准同意,决定按原租赁价格向其出租以下房屋,根据相关规定,现将续租内容公示如下:
承租单位:东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房屋位置:机场隔离区内原安检办公用房106、107室(面积47.5㎡)
租赁用途:仓库
租赁期限:2018.1.1-2018.12.31;
年 租 金:48000元(含水电费)
说明:本租赁项目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7日-11月13日),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监察 监事审计室反映,联系电话:86892636。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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