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机场资源整合工作任务要求,机场集团应“按时完成联检单位业务用房工程
(暨联检楼工程)的建设工作,项目建成验收后及时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等工作,并关注涉税事宜。”
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明确,联检楼不动产确权登记要在工程项目法人、用地和规划手续、竣工备案手续等全部变更后再办理,因此联检楼
工程占用机场的用地需以土地回收再划拨的方式变更至联检单位名下。
联检楼工程占用机场用地共涉及机场三宗用地,分别是飞行区改扩建工程、新建航站区配套工程和机场现有土地证范围的部分用地,一共50亩,用地回收工作由我部资产管理员主办并全力推进工作进度。
经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并登报公示,2019年7月29日,联检楼工程用地回收工作完成,机场现有土地证变更的权属界限也全部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