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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机场一日内查处三起携带违禁物品案件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5-08-19  返回

       8月18日,温州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候机楼派出所一日之内查处三起旅客携带违禁物品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对携带刀具欲乘坐民航飞机的陈某、施某分别处以罚款1200元,对随身藏匿打火机欲乘坐民航飞机的金某处以罚款1500元,并当场收缴刀具2把、打火机1个。
       当日15时许,旅客陈某欲乘坐HO1031航班前往三亚,机场安检查获其随身行李内一把梳子型刀具。16时45分许,欲乘坐HU7760航班前往乌鲁木齐的旅客施某,同样因随身行李中携带刀具被安检查获。17时许,旅客金某欲乘坐MU5133航班前往北京,为图吸烟方便在左脚鞋中藏匿一个一次性打火机,在接受安检时被查获。候机楼派出所在接到机场安检部门移交的上述旅客携带违禁物品案件后,及时进行了查处。
       据了解,深航ZH9648航班纵火事件后,温州龙湾国际机场进一步加强了安检措施,加大旅客携带管制刀具、违禁物品案件查处力度。8月15日,贵州旅客李某欲乘坐3U8942航班前往贵阳,在随身行李中携带一把管制刀具被机场安检部门查获移交候机楼派出所,候机楼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作出给予李某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并于当日送温州市拘留所执行。
       机场公安再次提醒,管制刀具属于违禁物品,严禁随身携带和托运;夹带、藏匿违禁物品乘机属于违法行为,将会被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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