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招投标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重要公告 > 招投标公告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温州机场T1国际航站楼出发行李传送系统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延期报名)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7-17  返回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温州机场T1国际航站楼出发行李 传送系统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延 期报名

根据《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实施办法》(温机集发【2021144号)等有关规定,温州正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所需的温州 机场T1国际航站楼出发行李传送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XMSH202306103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 技术 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期限

预算

1

温 州机场T1国 际航站楼出发行李传送系统改造

温州机场T1国际 航站楼出发行李传送系统大件行李柜台进行机械及电气改 造,接入现有值机输送机实现值机功能;对T1国际航站楼行李传送系统控制柜内的PLC、变频器、接触器、空气开关等电器元件进行 更新升级。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90个工作日内到货并安装完毕。

48万元

三、合格投标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持 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必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未被招投标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失信名单或不良记录而被限制参与投标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报名 时间:2023年717日起 至2023年724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 午:9:30-11:00       下午: 14:30-17:00

2. 报名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南塘1组团1幢(商务楼)1504室

3.招标文件售价(元):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南 塘1组团1幢(商务楼)1504室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27日下 午17:00整(北京时间)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南塘1组团1幢(商务楼)1504室

七、开标时间:2023年728日上 午09:30整(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温州机场大道1号温州龙湾国际机场新货站二楼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00元

2. 交付方式:电汇/转账

3. 投标保证金转入账户:

 名:温州正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号: 1203213019200311582

开户行:工行温州城西支行

十、其他事项:

1.  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 料:

1)投标人介绍信;

2)投标人有效的工商营 业执照。

2.  报名及购买标书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或快递方式 报名。通过现场 报名的,投标人将报名资料送至代理机构地址;通过快递方式报名的,请在报名资料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报名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与投 标人联系标书购买事项。

2)网上报名。投标人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475819772@qq.com。代理机构经过审核后回复标书购买费汇入账户,投标人缴纳报名费后将缴费截图发回代理机构电 子邮箱。代理机构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给投标人。

3.  特别说明:本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内出现报名家 数不足3家的,将 延长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期限并发布延期报名公告,延长期内仍出现不足3家的情况的,经审批后,根据实际报名家数情况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或议标方式实施。

4.  投标文件提交:本项目采用快递方式投标。投标人人员不得参加开标会议,请投标人以邮寄或快递的形式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密切关注快递 配送情况并确保投标文件于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寄达(封皮必须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 目 编号、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至“温州市瓯海区南塘1组团1幢(商务楼)1504室(拒绝到付),收件人:诸葛先生,联系 方式:13506646781用顺丰快递)”。因邮寄快递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能及时送到耽误项目投标的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责任,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 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人: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点: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1号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77-86898807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正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点:温州市瓯海区南塘1组团1幢(商务楼)1504室

人:诸葛先生

  机:13506646781

联系电话:0577-88119278

监督电话:0577-86892649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正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717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