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
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温州机场110kV变部署网络安全监测装置项目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编号: ZXZB-20230221-JK
二、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三、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温州机场110kV变部署网络安全监测装置 | 1 | 项 | 15 | 温州机场110kV变电站涉网电力监控系统内各类二次系统的工作站、网络
设备、安全防护设备的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安全整改,对工作站及网络设备进行安全加固,新增网络安全监测装置,本地网络安全监测系统,对人员操作、设备告警等信息送至网络安全
监测装置,并能在本地实时查看网安信息,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一
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三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
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
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
司招标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接收到本项目投标邀请函的单位。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获取方式:
携带以下材料,到招标代理机构购领招标文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时提供);
③.一般纳税人资格
证明(按招标公告资格条件要求提供)。
2.获取时间:邀请函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获取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高昂路1号牛山广场2号楼1409室;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9日9时30分整。
七、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温州龙
湾国际机场新货站二楼开标室。
八、开标时
间:2023年06月19日9时30分整。
九、开标地
点:温州龙
湾国际机场新货站二楼评标室。
十、投标文件递交的有关说明:
(1)本项目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可以直接送达或采
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如选择直
接送达方式:投标人需
将投标文件于开标时间前(2023年06月19日9时30分整)前送达(封皮必须注明投标方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授权代表姓
名、联系方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至“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1号温州龙湾国际机场物业管理公司,收件人:袁先生,联系方式:15258458271)”。未能及时送到耽误项目投标的由投标方自行承担责任,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如选择邮寄送达方式:投标人必须密切关注快递配送情况并确保投标文件于开标时间前(2023年06月19日9时30分整)前寄达(封皮必须注明投标方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
以拒收)至“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1号温州龙湾国际机场物业管理公司(拒绝到付),收件人:袁先生,联系方式:15258458271)”。因邮寄
快递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能及时送到耽误项目投标的由投标方自行承担责任,招标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2)关于澄清、询标的说
明:评审过程中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澄清、询标内容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形式由投标人在接到代理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半小时内澄清补正完毕。请投标人在开标期间
电话保持畅通,如未及时接听电话,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
(3)关于开标过程的说明:评审过程尽量采取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进行招标活动,投标人可以不需要参加现场开标。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9日9时30分整
户名: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333504140018800009390
开户行:交通银行温州分行瓯海支行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1.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s://www.wzair.cn/?rxLoad=1&_rand=1608784109747
2.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3.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十三、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至开标时间截止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高昂路1号牛山广场2号楼1409室,联系人:熊先生,联系电话:13676780329。
4.本项目仅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邀请招标的实施方式,并非法律意义上的邀请招标。
5.本项目实行资格先审,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不予发送招标文件。
十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先生
2.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先生/叶先生
联系方式: 13626506308/13958779970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高昂路1号牛山广场2号楼1409室
3.监督机构: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室
联系方式:0577-86892636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