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招投标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重要公告 > 招投标公告
温州机场场区办公等物业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11-11  返回

1.招标条件

温州机场场区办公等物业服务外包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温州机场场区办公等物业服务外包,涉及新综合办公楼小区、AOC及信息楼小区、新货站楼小区、新老宿舍楼小区110KV及物业办公楼小区等五大区域的消控、保安、保洁和配套设施设备维保、小修、检测等物业服务(不包含大中维修服务、电梯/高压/弱电设施设备维保、绿化养护、四害消杀和化粪池清运)以及业主布置的其他相关业务,其中保洁范围为所属区域(不含职工食堂)的茶水间、公共卫生间、淋浴室、楼梯间、电梯轿厢、大厅、门厅、通道、栏杆、墙面、天花板、屋顶、露台、外 立面、道路、广场、停车位、绿化区等公共部位和集团管理的8个办公室、8个备勤室、8个会客室、13个会议室、1个接待室、1个多功能厅、6个培训室、1个母婴室、3个职工文体活动室等房间和场所。项目总建筑面积约9.5万平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2万平米),室外面积约7.7万平米(其中绿化带面积约2.6万平米),消控室6个,保安岗9个。配备项目经理、保安领班、保洁领班、技术人员、消控员、保安员、宿舍管理员、会务员、保洁员等工种人员不少于83

2.2 服务期:合同服务期为三年,自20221120241231日,项目实施过程中按合同考核标准进行考核不能达到考核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018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三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

201811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单个合同中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或年度服务费金额不少于300万元(服务期不足一年的按合同价计算)的大型交通枢纽或五星级酒店或大型综合性商厦等公共场所的物业服务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评审关键信息的,另提供业主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或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111220211118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3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将以下材料的复制件电子版(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地址、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投标人企业近期为经办人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发送至83762695@qq.com进行投标报名。 投标人在4.1条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投标报名并支付工本费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报名单位预留的经办人电子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122930分(北京时 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6.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2 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jsairport.com

6.3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wzair.cn

6.4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6.5 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6.6 政采云平台企业购https//b.zhengcaiyun.cn

6.7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6.8 招天下https//www.zhaotx.cn

7.其他事项

(一)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受理),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二)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三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日内,且参保单位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②在开标现场出示委托代理人的社保在线查询记录;③询标阶段,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参保证明(方式不限)。

8.联系方式

招标监督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71-8666213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磊、张樱                    联系电话:0571-8763490513968029242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