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机场集团采购消防勤务车的询价公告
温
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消防勤务车(采购报价单详见附件一,技术参数见附件二)。车辆要求为新能源车辆,采取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报价。
一、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新能源汽车销售,售后维保服
务。
(2)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执行人。若为失信
被 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可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供应商提供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
印件加盖公章);或五证合一的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近期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单。
(4)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法人参加无需提供)
三、比价方式
本次采购新能源车控制价格为18万元整,参加报价的单位需按报价单及技术规格书要求进行报价,盖上公
章密封后寄往我公司。本次采购采用最低价中标,即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四、投递方式
1、以快递(材料寄出请电话通知我公司采购联系人并在快递信封封面上注明车辆投标等相关信息字样)或当面递交方式提交密封报价。
2、投递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1号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消防大队收
邮编:325024。
3、开标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1号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老公安楼
201室(开标室)。
4、截止日期:2019年12月6日09:30截止。
5、开标日期:2019年12月6日09:30截止。
五、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并通过验收。
六、付款方式:车辆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中标人提供的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验收合格单,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货款的
100%。
七、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季海荣
联系电话:0577-86892135
13858881661
采购监督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77-86892636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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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2019年11月27日
附件一:报价单(格式)
报 价 单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注:报价包含产品价格、售后服务、税费、装运费等所有费用,且须满足附件二技术规格书中的各项要求。
报价人 (签名):
联系方式:
日 期:
附件二: 技术规格书
电动车配置参数要求 | 投标单位所投车辆配置参数
|
动力
类型:纯电 | |
电机:交流永磁同步电机 | |
电动机总功率/总扭矩:120kW/280N.m | |
快充电时 间:≤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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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钟快充电量百分比: 30%-80% | |
额定乘 员: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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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驶里 程(满载):
≥400 km | |
最小转 弯半径:<5.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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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225/60 R18 | |
制动系统:通风盘式、电子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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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km/h加速时间(s):
<5 | |
前悬挂:麦弗逊式独立悬挂 | |
后悬挂:多连杆独立悬架 | |
轴距:≥2712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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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
椅: 皮质 | |
安全设施:配备ESP、ABS、TCS、VDC、AUTO HOLD等电子系统 | |
车灯:车大灯、尾灯、转向灯为LED
|
|
外形尺 寸长
*宽*高:≥4650×1860×1700 | |
车身颜 色:根据采购人要求喷涂 | |
整车质保:整车包修期6年或15万公里,核心零部件包修期8年或15万公里(以上分别为哪个先到就以此为准,公里数以车上仪表盘显示为准),动力电池电芯终身保修
|
|
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人 (签名):
联系方式:
日
期:
附件三:合同
合同主要条款
甲
方: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1号
联
系方式:
乙
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招标内容中的消防勤务车(纯电动新能源机动车)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
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
,共同严格执行。
一、合同标的物、型号、数量及价格
标的物:
型号:
数
量:
价格:
二、交货地点:温州机场大道1号
交
货方式:现场交货
三、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乙方车辆到货后
,甲方在车辆验收合格后凭乙方开具的13%全额增值税专用
发票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货款的100%。
在合同有效期限内,若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而引起的增值税税率变化的,应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调
整。
四、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五、质量保证期:整车质保6年或15万公里,核心零部件包修期8年或15万公里(以上分别为哪个先到就以此为准,公里数以车上仪表盘显
示为准)。动力电池电芯终身保修。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起算。
六、技术资料
1.乙方应在交付合同车辆时同时向甲方提供使用车辆的有关技术资料。
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
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要求该等人员履行同等的保密义务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要范围而使用。如因乙方或前述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人员违反本条规定的保
密义务而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车辆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如因乙方违反本条保证并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
,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就甲方遭受的该等损失承担赔偿
责任。
八、产权担保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车辆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障碍或瑕疵。如因乙方提供车
辆存在权属纠纷或担保物权等权利限制或瑕疵而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就甲方遭受的该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九、转包或分包
本
合同项下甲方采购的车辆,必须由乙方直接供应(招标文件和合
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
合同项下的车辆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给第三方供应,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十、验收
1.在车辆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的当天,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车辆依据甲方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外观检查,产品外观、说明书等资料符合甲方要求的,给予签收,产品外观有损坏或者资料不全的,则不予签收,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车辆。
2.乙方交货前应对车辆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
,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乙方质量检验证书
应随车辆交甲方。
3.甲方签收车辆后如发现车辆的规格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相关要求,甲方应在签
收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当在收
到甲方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或与甲方协商处理,或在
【3】日内直接按甲方要求进行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乙方未在上述约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或负责处理
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在上述异议期及车辆质量问题的处理期间,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在前述异议期限届满,如甲方未提出
车辆不符异议,则甲方在前述异议期限届满之日后【7】日内签
署验收合格确认书。验收合格确认书并不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应当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以及售后服务的义务。
4.如双方对车辆质量认定产生争议的,
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省级质量检测机构鉴定,鉴定意见为最终意见,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验收合格后,标的物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十、延期交货及违约:
1、乙方延期交货,每延期1天,扣合同金额的百分之零点五。延迟半个月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付款每延期1天,扣合同金额的百分之零点五。
十一、争议解决: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
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经合同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提交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诉讼费用由败诉
方承担。
十二、其他条款:
1、合同的修改只在书面并有双方的签名盖章情况下有效;
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
同等效力;
甲方:(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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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乙方:(印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或授权代表
:(签字)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