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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消防照明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编号:DHCG20191030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9-10-30  返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及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消防照明车采购 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消防照明车1辆(预算 100万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2、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3、投标供应商未被招投标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失信名单或不良记录而被限 制参与投标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报名单位介绍信;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审查),近期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a.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b.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030日起至截标之前(08:30-11:30,14:30-16:30)

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车站大道交行广场12-C室

五、招标文件发售及开标时间、地点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030日起(截标之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鹿城车站大道交行广场12-C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211400分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1号(温州机场集团老公安楼二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9年11211400分整

开标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1号(温州机场集团老公安楼二楼开标室)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季先生            联系电话:0577-86892135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

地点:温州市鹿城车站大道交行广场12-C室

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18857719197    传    真: 0577-88322036

采购监督部门: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监 察监事审计部

联系方式:0577-86892636     联系人:林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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