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及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消防照明车采购
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消防照明车1辆(预算
100万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2、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3、投标供应商未被招投标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失信名单或不良记录而被限
制参与投标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报名单位介绍信;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审查),近期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a.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b.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30日起至截标之前(08:30-11:30,14:30-16:30)
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车站大道交行广场12-C室
五、招标文件发售及开标时间、地点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0月30日起(截标之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鹿城车站大道交行广场12-C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1日14时00分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1号(温州机场集团老公安楼二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1日14时00分整
开标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1号(温州机场集团老公安楼二楼开标室)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季先生 联系电话:0577-86892135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
地点:温州市鹿城车站大道交行广场12-C室
联 系 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18857719197 传 真:
0577-88322036
采购监督部门: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监
察监事审计部
联系方式:0577-86892636 联系人:林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