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文件(一) 招标编号:WZZF2019(FZC)-04-026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内投标人须知第二点招标文件中2.1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此补充文件是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投标疑问所作的答复及对招标文件内容的澄清。 招 标 人: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正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11日 温州永强机场T2航站楼自助安检验证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补充文件(一) 各投标人: 本招标补充文件是对投标人提出的投标疑问所作的答复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澄清,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本招标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内容有矛盾之处,一律以本招标补充文件为准。 一、投标疑问答复部分 1. 招标文件第2页“三、合格投标人”中第3点“投标人必须取得所投自助安检验证系统相关软硬件产品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且同一品牌的产品最多允许授权给2家投标人(含生产商);” 请问授权包括哪些?同一品牌的产品最多允许授权给两家包括软件么? 答:软件包含:安检信息管理系统(厂家为厦门民航凯亚有限公司,授权单位:厦门民航凯亚有限公司或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人脸识别系统、视频防尾随系统、闸机控制管理系统。安检信息管理系统必须取得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或厦门民航凯亚有限公司的接口授权,其他软件产品如是厂家自行研发的,均需提供软件著作权或所有权证明材料。 硬件包含:闸机。 同一品牌的产品单指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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