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鸟类驱赶剂。本次采取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
报价。
一、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包含化工
产品或投标产品的生产、销售或一般化学品销售等内容,投标企业应通过ISO9001或900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供应商须具有稳定、成熟的产品技术、质量并大量稳定应用民航机场,需提供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同品牌的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民用机场有销售业绩且销售数量在10吨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客户使用证明材料;提供合同联系人及电话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
商提供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
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五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
ISO9001或900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报价单。
(3)销售合同复印件及客户使用证明材料。
(4)具有CMA认证的第三
方检测报告。
三、产品情况
(1)通过缓慢持久地释放出驱赶特殊香味气体,当鸟类和动物闻到后,会影响其三叉神经系统,产生过敏反应,以及当鸟类和其他动物啄
食使用了药剂的种子、幼苗和果实后,药剂有效成份将刺激鸟类味觉,进而引起其消化系统产生鸟类难以忍受的生理变化,从而使它们逃离觅食、嬉戏、筑巢场所。
(2)主要成份含量:邻氨基苯甲酸甲酯含量不低于35%,需提供具有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3)产品需为低度或无毒型产品,LD50大于或等于1000mg/kg.bw,需提供具有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4)为了能够在低温时能够正常使用,产品凝点需低于-11摄氏度,需提供
具有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5)产品须具有降解性,同时提供包括化学需氧量及生化学需氧量,需提供具有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6)以上检测报告投标企业应自行承诺并证明其报告的真实性(如检测机构的联系电话或报告查询代码等),如无法提供等同于技术无法
满足,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比价
方式
本次采购每公斤控制价格为80元,超出此价格即为废标,参加报价的单位需按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单需写清楚主要成份含量、价格,
盖上公章密封后寄往我公司。本次采购采取最低价中标法,即报价最低的单位为中标单位。
五、投递
方式
1.以快递
(材料寄出请电话告知我公司采购联系人)或当面递交方式提交密封报价材料;
2.投递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1号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信
息大楼222室(飞行区管理科)邮编:325000
3.截止日
期:2019年 05月07日9时00分
4.开标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1号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老公安楼二楼开标室。
六、联系
方式
采购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577-86892576
采购监督人:林女士联系电话:0577-86892636
七、交付
时间: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
八、付款
方式及保质金
供货方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待产品、发票收到,经验收合格后我公司支付95%货款,剩余5%款项作为期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从产品验收合格之
日起起算。质保期满后质保金无息退还。
九、验收:产品运至指定地点后,有供应商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共同组织验收。
注:最终
实施采购数量以双方签署的购销合同中的数量为准。报价有效期:一年。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