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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机场集团机坪保洁业务外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12-01  返回

温州机场集团机坪保洁业务外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编号:Q-GB20171129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机坪保洁业务外包项目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机坪保洁范围包括机坪保洁区域内所有道面及油污保洁、FOD垃圾桶清理及清洗、机坪间连接服务车道及机坪周边土面区保洁。(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28.6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具有本项目相应的服务内容;

3、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或检察机关网上下载的查询告知函(在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式、网址及时间:

    1、报名方式:CA证书网上自主报名(未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请尽快办理,咨询电话: 0577-881511210577-88151215

    2、报名网址:http://ggzy.wzzbtb.com/wzcms/

3、报名起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 法定休息日除外)

    4、供应商报名后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24小时之前(上班时间)与代理公司予以书面声明确认。报名后擅自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将其记入不良记录, 并给与相应处罚。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招标公告 发布之日起(每日930-1130分,1430-1630分,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购买招标文件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 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大华建设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车站大道高联大厦7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元整(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在 网上报名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5、购领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 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a、投标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b、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

c、投标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或检 察机关网上下载的查询告知函(原件,可在开标时提供);

d、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 料。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71220上午09:30整;

六、投标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收标区(一 楼)(温州市民航路170号)

七、开标时间20171220上午09:30整;

八、开标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收标区(一 楼)(温州市民航路170号)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

供应商使用CA证书网上报名完成后,根据系统分配的保证金子账号在开标截止前汇入投标保证金,在CA系统内自行打印凭证,以此作为投保保证金递交的凭证,且不再需要中心开据保证金收据。供应商投标保证金汇出账号如与原注册 CA锁所填基本账户不一致,可能导致无法到账。跨行、跨区域汇款请预留充分时间以保证投标保证金能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到账。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国有企业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市国资委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处

联系电话:0577-88901178

    采购单位: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577-86892576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11号高联大厦7

    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18857719197  传真:0577-88322036

            &nb sp;              ;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nb sp;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b sp;              ;             2017年 11月30

 

 

温州机场集团机坪保洁业务外包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机坪保洁业务外包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现 将该项目招标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 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201712317 :00前将建 议函(格式自拟)密封后送至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外地可传真(0577-88322036送达,同时将该传真件原件书面寄至我公司。

 三、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18857719197

联系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11号高联大厦7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nb sp;    

            &nb sp;              ;             & nbsp;            &nb sp;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b sp;              ;             & nbsp;            &nb sp;     2017年11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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