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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机场集团采购客梯车公告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5-09-16  返回
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告
Q-GB201508180056
  根据《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客梯车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为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所需客梯车设备,包括:车辆、设计、制造、运输、安装就位及售后服务等。采购数量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相关部分。本项目预算金额195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车辆的制造商;
3、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2、投标人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2个月,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
5、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投标报名申请表(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6,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集中报名时间:2015年9月17日(08时30分-11时30分,14时30分-16时30分)
集中报名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一楼服务区(温州市民航路170号)
非集中报名地点:温州市民航路75-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面)
五、标书发售及开标: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16日起(截标之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代理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标书售价:人民币叁佰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民航路75-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面)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4日14时30分(具体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开标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开标室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8689256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点:温州市民航路75-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面)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806686068
传 真:0577-65802277
同级监管管理部门: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901178
七、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帐号: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户名: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账号:715000120196666999
开户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城支行
八、附件: 6-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投标报名申请表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6日

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客梯车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客梯车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 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 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15年9月22日上午10:00前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7-65802277,传真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 934262512@qq.com
联系人:朱青,联系电话:13806686068,0577-65802277。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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