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
办公家具
三、招标项目概况: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驻机场办事处大楼部分办公用房出租给东一飞温州基地作为办公用房,需配备办公家具,本次采购将按2015年10月8日开标的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家具中标结果,按中标单价予以续签采购合同。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五、申请理由: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办公家具项目
,根据《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三十条有关规定,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及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 拟定供应商:
温州奥士家具有限公司
七、 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
采购单位: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海青
联系电话:0577-86892562
采购监督部门:温州机场集团监察监事审计室
联系电话:0577-86892636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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