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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温州机场交通枢纽综合体商业及办公板块招商运营方招商公告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9-07  返回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商业管理办法》《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商业管理办法(试行)》《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温州机场交通枢纽综合体商业及办公板块招商项目运营方遴选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

一、 招标内容:

为温州机场交通枢纽综合体商业及办公板块遴选专业的合作运营管理单位。

服务期限:5-10年(具体服务年限以项目中标人提交的运营管理方案年限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终止合同)。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和审计、验资、司法鉴定等证明报告之一作为证明材料;

2.2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 2020年1月1日起至询价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2.4 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响应文件里提供下列三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①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③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

2.5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商业体及办公项目运营管理的成功案例(投标人需拥有业态同时包含商业及办公的综合体项目运营成功经验);

2.6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拟派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需提供拟派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日前十五日内,且参保单位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

2.7 根据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3.2 每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3.3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将以下材料的复制件电子版(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②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地址、电子邮箱)、③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④投标人企业近期为经办人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发送至342487104@qq.com进行报名。投标人在3.1条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报名并支付工本费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其他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报名单位预留的经办人电子邮箱。

四、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高昂路1号牛山广场2号楼1409室(可采用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需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

4.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4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有关说明:

(1)投标人可以直接送达或采用邮寄方式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如选择直接送达方式:开标当天投标人代表到达开标现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原则上每家投标人派一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如选择邮寄送达方式:谈判响应文件(建议EMS或顺丰邮寄形式,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包括投标人名称、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以便代理机构作接收登记工作)在2023年9月24日16:30分之前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高昂路1号牛山广场2号楼1409室  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13958779970。

(2)关于澄清、询标的说明:评审过程中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澄清、询标内容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形式由投标人在接到代理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半小时内澄清补正完毕。请投标人在开标期间电话保持畅通,如未及时接听电话,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

(3)关于开标过程的说明:评审过程尽量采取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进行开标评审活动,投标人可以不需要参加现场开标。

4.5 开启时间:2023年9月25930(北京时间)。

4.6 开启地点:温州龙湾国际机场新货站二楼开标室。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5.1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s://www.wzair.cn/

5.2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5.3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5.4 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jsairport.com/

六、 其他事项

6.1 潜在投标人若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日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受理),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6.2 当谈判响应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三个中的任意一个:①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日内,且参保单位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②在开标现场 出示委托代理人的社保在线查询记录;③询标阶段,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参保证明(方式不限)。

七、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7-86892636

八、 日常事务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77-86893109

招标代理机构: 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13958779970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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