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房屋拟续租。根据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租赁行为的意见》和《温州机场固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市评估机构评估,并按相关程序审批,现将续租情况公示如下:
承租单位:深圳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位置:机场集团货站大楼204室;
租赁用途:办公及生产保障用房;
租赁期限:2014.04.01-2015.12.31;
年租金:2.232万元(含水、电及管理费0.36万元/年)
说明:上述房屋的租赁评估价格为0.75万元/年,按照民航发【2007】159号文件《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此次房屋租赁价格延续按照1.872万元/年收取,另收水、电及管理费为0.36万元/年。
本租赁项目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反映,联系电话:86892636。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2014
年03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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