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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乘机规定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9-07-03  返回

孕妇乘机规定:按照民航有关法规,怀孕超过36周的孕妇不可以乘机,怀孕超过32周以上36周以下的孕妇在购买机票时应出具县级及以上等级的医院医生出具的“适宜乘机”的证明。8个月以下且没有孕期证明的,必须有机场急救中心的可以乘机证明,方可办理乘机手续。(各航空公司标准不一,仅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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