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项目一览表(1)
保障项目
保障责任
保障待遇
免责期
保障期限
综合医疗 70元/人 (最多可参加2份)
住院 津贴
保障期内凡因病或因意外伤害事故在本市(县)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的。
每天可享受50元住院津贴,最高享受9000元(累计给付天数180天)。
无免责期
1年
意外 伤害
会员因发生工伤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造成身体伤残或亡故。
根据伤残程度,领取一定金额保障金;最高一次性领取保障金7000元。
重大 疾病
1、急性心肌梗塞;2、冠状动脉搭桥术;3、恶性肿瘤;4、慢性肾衰竭(尿毒症);5、重要器官移植;6、白血病;7、颅内原发肿瘤手术;8、严重烧、烫伤;9、截瘫;10、多个肢体缺失;11、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1、可以一次性领取5000元的治疗费用保障金; 2、可以一次性领取1500元休养康复互助保障金; 3、每月600元标准领取最多6个月生活补助保障金,不满一个月按照300元标准领取。最高领取保障金10100元。
首次参加重大疾病保障实行60天免责期,免责期内患重大疾病给付500元慰问金。
重大疾病附加 保障
会员患上述11种重大疾病,全额领取保障金后,重大疾病保障责任即告终止。
为关爱会员,第二年和第三年,每年再给付2000元。
女特病 36元/人 (最多可参加2份)
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
(8)绒毛膜癌。
1、给付10000元治疗互助金; 2、不满一个月给付住院补助互助金400元 (住院满一个月800元/月,累计不超过6个月); 3、给付2000元休养康复互助金。 每份最高领取互助金16800元
首次参加实行90天免责期
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