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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站楼商户荣获首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称号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9-03-19  返回
  2019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当天,温州机场T2航站楼5家 公司共13个店铺首批荣获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评比是在航站楼商户主动申请的基础上,经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委托消保委或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组织消费者代表对申请主体进行消费体验评价,并反馈体验 评价结果,随后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社会评估专家库,对消费体验通过的申请主体进行评估,评估通过后,集中公示产生,具有较强的公信力。
自温州机场T2航站楼转场以来,随着机场 突破千万,旅客吞吐量的加大,消费者对航空运输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航站楼商业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旅客在候机时的感官体验。为了全面提升商业服务质量,将旅客的 需求放在首位,切实维护旅客权益,将民航真情服务体现在服务旅客的每个细节中,航站楼管理部加大了管理力度,尤其在旅客敏感度高的商品价格及质量方面,除了继续将限价商 品、明码标价、价格对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做好外,还加强了商户诚信服务意识教育。
航站楼管理部非常重视 “放 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积极联系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滨所,对航站楼内经营的商户进行了争创“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培训并在现场对 商户规范经营进行指导,为后续的评比及T2航站楼放心消费商圈的创建工作奠定了基础。
获得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商铺,在店内显眼位置均张贴有“放心消费在浙江”LOGO的标识。一是 为了促进经营者履行放心消费公开承诺,增加商店信誉;二是也希望消费者及社会各界能共同参与监督,推动温州机场航站楼消费环境提升,争创T2航站楼放心消费商圈,为广大乘 客提供一个“放心、舒心、称心”的购物体验。(航站楼管理部/张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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