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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货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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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鲜运输包装要求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3-01-21  返回

 各位货主:
   近期因春节临近,海鲜类货物运输量剧增,为了保证航空货物运输安全,根据民航有关规定和航空公司的要求,现对海鲜的运输包装要求如下:
  一、基本要求    1. 应妥善包装、正确标贴,不应漏水、滴水、渗水和散发不良气味,保证从收运到交付的全过程中,不会损害行李、邮件、货物和飞机机体、设备。 2. 应能承受气温和气压的突然变化。 3. 应具有一定的抗压强度,保证在正常空运过程中不致损坏。 4. 每件水产品运输包装件的质量不应超过20 kg。 5. 包装内放置的冰块须为瓶装的冰块。
  二、包装材料
   1、由内至外应用完好的聚乙烯塑料袋、泡沫箱、聚乙烯塑料袋、瓦楞纸箱共4层包装。
   2、每批次托运重量超过100公斤的,需提前24小时向机场货运定妥舱位,联系电话0577-86892338。
                                  

 

 温州航空实业有限公司货运分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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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浙江六策律师事务所 张超 律师